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南开大学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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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南开大学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10-14 14:34:22

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南开大学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2〕1号),2022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研究生7人,全部在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史党建学科下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请按《南开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填报。
2. 本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不少于总计划的70%,即不少于5人,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
3. 招收南开大学生源不超过2人。


三、报考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六、表格下载”)。
2. 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3. 已获得硕士学位,有2名相关学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 外语水平要求:
(1)报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A、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B、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C、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D、GRE成绩310分及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E、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2)报考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A、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
B、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
C、法语要求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法语DEFL/DALF考试达到C1级;
D、德语要求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德福考试成绩19~20分,或TELC以及歌德德语水平测试达到C1级。
7. 有已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
8.符合《南开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报名与考核流程
1.考核形式:申请考核制。
2.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所需材料、办理程序与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0日9:00-4月10日17:00。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民币/人,考生需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结束后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温馨提示: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学信网)中生成的博士报名登记表无需下载,不用交到我校。
4.提交《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个人履历表》:
考生需于2022年4月15日之前将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个人履历表》寄达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目前,由于校园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部分快递公司无法及时将邮件投递到学校内,请务必通过顺丰快递寄送,收件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业务西楼303室,收件人:南开大学研招办,收件电话:022-23505940,邮编:300350,请在备注中注明: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
5.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4月11日16:00前(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规格按照(1)-(10)顺序排列,用燕尾夹装成一册,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或胶装):
(1)《南开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方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专家签名必须手写签字);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不提供);
(9)已发表科研成果的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全篇,著作还需版权页以及各章编写者的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报名提交材料不予退回,如未按期提交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建议选用顺丰或EMS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7室。
6.材料审核:
学院由相关教师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评估,根据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材料审核结果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7.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核。参加综合考核需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
学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教授或博导组成。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见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在综合考核时,除了对考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8.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岗位类别和生源单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9.协议书签订:
该专项计划考生为定向培养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我校、被拟录取的考生以及定向单位三方签订《南开大学接收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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