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非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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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非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7-22 17:28:27


院校简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由原机械部所属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和原电子部所属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合并组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37年。在长达84年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地,融入国家机械工业、计算机事业的起步发展,为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形成了鲜明的信息特色、行业特色、军工特色。“勤以为学 信以立身”的校训精神在这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当前,学校顺应信息时代发展趋势,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紧扣应用型大学办学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朝着建设信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大步迈进。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校现有仪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2 年,我校在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3.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6 年以上(含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满足招生学科的报考要求。招生计划详见学科招生实施细则。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由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时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合格为60 分)不予录取。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定向就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须经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我校不负责任。


四、报名
(二)提交材料(提交时间详见报考学院相关通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考核、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报考学院。对未支付报名费或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无效报名。考生必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将该表打印并签字确认。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按照要求盖章签字,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应在有效期内且每学期须完成注册)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国(境)外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成绩单及学位论文。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盖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5)专家推荐信。按照专家推荐信模版(附件1),提供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6)科研能力支撑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获奖情况、参与课题情况、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7)研究计划书。申请者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应包括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除《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专家推荐信外,由申请者添加封面和目录页(附件2),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的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核
(一)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本章程及学科招生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
(二)资格审查
1.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原件);
(4)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5)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学科招生实施细则)。
2.对于资格审查中学历学位证书存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综合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3.外语水平考核(考试语种为英语)。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 月1 日),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直接参加复试。
(1)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 6)425 分及以上;
(2)新GRE 考试260 分及以上;
(3)雅思考试(IELTS)(A 类学术类)6.5 分及以上;
(4)托福考试(TOEFL)80 分及以上;
(5)WSK(PETS 5)考试合格;
(6)在国(境)外连续留学1 年及以上。
未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英语考试,详见学科招生实施细则。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2.考核各环节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国家和学校录取原则的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学校就业相关办法落实就业去向。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八、学制、学费、住宿与奖助
(一)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 年。
(二)学费
学费标准依据京发改〔2013〕2587 号文件,经上级备案审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 元/生/学年,咨询电话:010-62999926。
(四)奖助办法及体系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二)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三)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报考学院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 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信息查询
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报考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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