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26年(MPA)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南
一、培养目标
深圳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服务于新时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需求,服务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国家战略需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呈公共之真,成管理之智”为使命愿景,面向在公共部门中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人员,致力于培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基础理论和方法,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进取的团队精神,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胜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培养特色
根据深圳公共管理的实际需求,深圳大学MPA以“3A”为核心确立了教育理念定位,“3A”即强调能力(Ability)培养、态度(Attitude)熏陶、成就(Achievement)激励,形成了以下优势与特色:
1.能力导向的教学内容:深圳大学MPA开设了特色课程,强化学生对公共管理领域的问题判断、科学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开设“风云论坛”“问道公管”等专题讲座,加深学生对国家战略、湾区发展及特区创新的理解。
2.平台支撑的实践教学:依托大湾区-东盟研究中心、机关事务研究院、特大城市治理研究院等省市级重点研究基地,组织学生参加“大湾区—东盟经济合作(前海)论坛”“粤港澳大湾区残障协同发展论坛”“中国特大型城市治理”高端论坛等;注重行动学习,每年组织学生参访南山社会组织创新苑、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等社会机构,提高学生对公共治理问题的敏锐度、关注度和参与度。
3.政校协同的育人机制:已先后建立多个实践教学基地,2023年,与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建MPA教育教学实践基地,该基地获批“2024年深圳大学优秀实习基地”;与深圳市民政局共建深圳大学公益慈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该基地获批广东省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依托上述基地开展学生参访与实习活动,落实政校协同育人机制。
4.国际视野的体验研学:深圳大学MPA充分利用深圳大学与港澳台及国外高校的合作优势,迄今已组织多次海外知行研学活动,形成外向型的体验学习行动体系,注重提升MPA学生的国际交往能力与综合素质。
三、培养方向
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深圳大学获准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设有四个培养方向:行政管理与政府改革、公共政策与制度创新、城市治理与湾区发展、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为MPA学生提供了更新知识和提升能力的有效途径。
四、课程设置
1.常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综合素质提高为核心。结合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深圳大学MPA需修满43学分,核心课程包括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等。
2.高校-政府“双教授课堂”:政府中的资深公共管理实践者作为特约教授走进课堂,与主讲教师共同授课,打造高校-政府“双教授课堂”。同时,MPA采取双导师制,由学院专任教师及来自深圳各级政府部门的资深公共管理实践者共同组成。
3.“海外视界”课程:利用地缘优势和学缘优势,打造了公共管理“调研中国与海外知行”课程,带领学生海内外参访学习。
4.MPA风云论坛:邀请学术界精英、资深公共管理实践者走进深圳大学MPA风云论坛,演讲授课。
五、师资队伍
目前在深圳大学MPA承担教学及论文指导的教师有3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人,师资力量雄厚。
六、教学资源
1.学院有专用研讨室3间,座位30人/间。
2.实验室总面积150平方米,公共政策实验室1间,MPA案例研讨室1间。
3.校园网及WIFI,图书馆等。
七、奖助体系
根据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励制度和MPA学生评奖规则,设有由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构成的奖励体系。
报考要求
1.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历和工作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上毕业时间为准):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2023年9月1日前毕业);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4年9月1日前毕业)。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