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读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办法

日期:2020-11-05 22:07:17

教育部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按照2018年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其间如有变化,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为主,我校会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刊出告知,务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栏目内相关通知。

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如有疑问请即咨询我校研招办。

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放在考生来校参加“综合考核”或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即取消其“综合考核”或复试资格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二)专业目录中备注中注明"合作招生"的表示该导师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其招生名额需占用合作导师的招生名额,即该导师无独立招生名额;招生导师姓名后加"(兼)"的表示该导师为校外兼职导师。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招生,不按导师招生,详见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26日,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报名,报名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main/index.asp,考生先注册新用户,然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二)报名信息输入
考生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前必须备好本人证件照(电子文本),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具体要求如下: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背景颜色以白色(或浅蓝色)为佳,请勿使用红色、褐色、黑色等深色背景;照片必须显示头部的正面,人像清晰,轮廓分明,神态自然,耳朵和前额不能被头发遮挡,不能佩戴帽饰;尺寸大小为小二寸(45mmX35mm),头部宽度为21mm~24mm,头部长度为28mm~33mm(为了获得更好的效果,建议去证件照相馆找专业人士拍摄)。

考生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导师姓名、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不得出错,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对口支援西部高校”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在专项计划栏作相应选择,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前须到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办理有关签约事项,并将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其他报名材料寄送至院系所。

(三)下载报考材料
考生须在11月28日至12月26日期间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登记表(1)(2)》(一份)、《专家推荐信》、《体检表》。

(四)支付报考费
以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支付报考费250元,报名成功后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交报考费,报考费一旦交纳将不予退还。

(五)交报考材料
考生的报考材料须于2018年12月30日前寄送到报考院、系(所)。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院系(所)的接收地址见各招生院系的申请考核工作细则;以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院、系(所)的接收地址见“华东师范大学各院系及研招办联系方式”。
所交材料应该至少包括: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体检表(硕博连读生不需交)。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
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
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
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
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8年9月 1日起。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的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需将证书原件、认证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按提示上传到报名系统;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将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报名系统。

(5)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2名专家(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1)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寄送上述材料至院系外,还另须将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12)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的六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13)报考院、系(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考试,我校不负责任。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三、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应提前电话咨询(021-54344721),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应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以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网页核心期刊目录为准)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以普通招考方式招生的注意事项
我校仅教育学部教育学系教育史、教育政策学、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康复学系言语听觉康复科学四个专业采用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以该方式报考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的查询、准考证的下载时间、初复试安排等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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