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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要求

日期:2020-11-16 20:00:57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光华管理学院硕博连读及直博生培养工作办法”,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形式:
1、各学科成立综合考试委员会,负责综合考试的命题、阅卷工作。

2、每一位博士生的口试委员会原则上应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至少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

3、考试委员会的组成须预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院主管院长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考试对象:
二年级博士生、直博生、所有申报硕转博的硕博连读生(统计学专业除外)、去年未通过综合考试的博士生。原则上参加考试者应修完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我院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笔试的时间和详细笔试方案见当年通知。面试时间待笔试后由各专业考试委员会自行安排,硕博连读生选拔面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同时进行。

未通过综合考试者一般应在第二年春季补考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考试委员会决定在三个月后进行补考。

四、成绩评定:
学科综合考试总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记。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给出, 笔试成绩达到 70 分(含)以上者才能进行口试,口试结束后反馈总评成绩, 70分及以上为合格 。若只进行笔试或口试,仍按照70分及以上为合格。

博士生综合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时(若第一次笔试合格)只参加口试。 补考时间为第一次考试结束后3个月至1年。系里有权审定参加综合考试的学生资格,对于没完成系里科研要求的学生,取消当年参加综合考试资格,按不及格记录,允许补考一次。

补考仍不合格者,应予以退学。未通过综合考试的直博生,可由导师小组提出转攻硕士学位或予以退学的建议,经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原则上报考硕转博的硕博连读生应当年通过综合考试,如确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或未通过综合考试,可由各专业提出是否转博的建议,转博者可在转博后重新参加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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