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简介

日期:2020-06-26 18:36:29

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也是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的高水平大学。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与中南工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目前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和工科教学基地5个。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2人。

我校是全国首批博士后设站单位,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第一副理事长单位,自1985年设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来,现已建立24个流动站,涵盖137个二级学科。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机械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中西医结合、哲学、工商管理、化学、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药学、力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被授予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站以来,累计招收中外博士后750人,目前在站305人,已出站博士后445人。

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学、科研成绩斐然。2位博士后荣获“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称号。出站的博士后大都成为高校及科研单位的学科带头人,其中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截止2009年数据统计,我校博士后在站期间主持或参与 “973”、“863”、国防军工等重大科研项目400余项,科研总经费达7亿元。在国外学术期刊及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55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等著名检索机构检索620篇,出版专著28部。以博士后为科研骨干的科研成果中,有14项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一等奖等国家级奖励,81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我校设有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和专职人员,拥有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多次被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湖南省人事厅授予博士后工作先进单位。现有条件良好的博士后公寓、设有中南大学博士后科研基金,为来校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良好的科研条件。我们随时可办理进出站手续,欢迎国内外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也竭诚欢迎全国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我校联合培养博士后。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中南大学校本部一办公楼
       304人事处师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简介

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是由中南大学博士后(含已出站、在站博士后和企业联合博士后)组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组织,其常设机构为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常委会(简称联谊会)。凡是拥护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章程,愿意为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服务的中南大学在站博士后(含在站企业联合博士后),均可在联谊会换届之际,提出申请,经中南大学博士后办公室、上届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常委会考核通过后,向主管领导推荐,由主管领导任命。
博士后是国家未来的学科学术带头人、科技骨干的重要后备力量,博士后科研队伍的综合学术水平、学术创新能力和学术道德水准都将对我国科技事业的良性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学术活动是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心任务,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博士后研究人员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将围绕这两大主题,组织活动: 

(1)每1-2年组织一次大型学术交流会,出版论文专集; 
(2)不定期举行小型学术沙龙、专题讲座等; 
(3)将博士后科技服务“三湘”行活动制度化,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科技服务,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4)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的桥梁,联谊会将强化服务意识,配合博士后办公室,多关心、多支持博士后的工作和生活,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潜心投入科学事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有固定的网页,设有BBS论坛,为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一个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和相互交流的平台,BBS论坛可以在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网页首页在线加入。 

在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网页上,有中南大学博士后办公室、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的联系方式,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随时与博士后联谊会联系,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南大学博士后联谊会是在学校党委、 行政指导下, 在学校人事处领导下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热爱祖国; 团结全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加强学术交流, 活跃学术气氛, 增强学科渗透, 促进相互了解, 使博士后研究人员形成一个具有坚强凝聚力的整体;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拓创新, 为将中南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知名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积极鼓励和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开拓、 创新的精神, 在各自的学科领域不断发展,不断进取, 并始终处于学科发展前沿。 使博士后研究人员成为思想素质高、 学术造诣深、 创新能力强的优秀高层次人才, 在教学和科研中发挥重要作用。
 
2.组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广泛开展学术交流, 介绍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 把握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并促进学科交叉与学科渗透,发挥多学科人才优势, 开展跨领域、 跨学科的科学研究, 使博士后研究人员早出成果、 多出成果、 出大成果。
 
3.发挥博士后人员高层次的人才优势, 广泛开展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 为加速科技成果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努力。

4.加强同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 青年科协之间的联络与交流, 使博士后研究人员努力成为大学生、研究生的表率,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坚定热爱专业、 献身科学的信念。

5.发展同各兄弟院校博士后的友谊与合作,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 扩大本会的影响,并积极组织和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6.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博士后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沟通与增进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与博士后之间的联系。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经批准进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承认本会章程, 并愿意承担本会义务者, 自动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在本会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并获得有关资料;
4.要求本会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5.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 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关心国内外大事, 热爱祖国、 热爱学校;
2.遵守本会章程, 执行本会决定, 关心本会工作, 参加本会活动;
3.精诚团结, 加强合作, 树立集体荣誉感, 增强整体凝聚力。 

第三章 组织形式及职责
第七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 全体会员大会每年举行1-2次。其职责是:
1.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
2.听取和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通过有关协议、 倡议;
4.收集和处理会员递交的提案;
5.选举产生本会新一届理事会;
6.修改本会章程。

第九条 本会的日常工作由理事会主持,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全体会员大会的决议;
2.履行本会的工作任务, 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第十条 本会理事会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3人, 秘书长1人, 副秘书长1-2人。 

第十一条 本会的名誉会长及顾问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后聘请。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1.学校拨款;
2.会员缴纳会费;
3.本会举办的各种事业收入;
4.有关部门及单位赞助。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中南大学博士后工作指南
 

一. 博士后人员的招收
(一)招收类型
流动站单独招收:指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的需要,通过博士后流动站招收的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单独招收博士后进站身份有非定向博士、外单位委托培养、外籍博士等。

企业联合招收:指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南省博士后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等因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需要,与我校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

(二)申请博士后人员资格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

2.国内毕业的博士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论文或发表过JCR2区及以上论文1篇,国(境)外博士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的论文;

3.学校依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年度下达的特殊进站要求,按国家政策招收少量的同校同学科人员、超龄人员、委培人员。

(三)各流动站所在二级单位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交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复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最后报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备案。

二. 博士后合作导师及职责

1.博士后人员必须有明确的以合作导师为组长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3—5名相同或相近学科本校在编在岗博士生导师(含曾经获得过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组成,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指导小组由企业工作站专家及流动站专家共同组成。

2.合作导师负责指导并支持博士后人员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监管博士后人员科研道德和具体学术行为。

3.合作导师须参加博士后人员开题报告会、中期考核和出站报告会,负责审查博士后人员的研究计划并对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4.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教授或者博士生导师。

三.工作期限
1.博士后人员一般在站工作时限为二年,根据需要可延长二年。我校博士后人员工作时限最长为四年,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提前出站,但在站工作时限不能少于21个月。

2.需要延期的博士后人员在工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校博管办审批,否则在三个月内按退站处理。

四.博士后人员的在站管理
1.博士后进站后即与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流动站所在二级单位、合作导师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书》,进站后按协议要求管理。

2.博士后人员进站3个月内须完成开题报告,合作导师负责对博士后研究题目进行审核,报告会在流动站所在学院进行,开题报告会时间、地点、简要内容需提前一周在校博士后网站进行公告,开题后将《开题审核表》、《开题报告书》交校博士后办公室备案。

3.学校定期组织各设站单位进行中期考核工作,各设站学院(附属医院)组织教授委员会制定本单位博士后人员考核标准。中期考核每年分两批集中进行。第一次中期考核待合格者,可参加第二次中期考核。第一次考核结果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第二次中期考核结果不分等级,达到要求均为合格。受理中期考核的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0日、10月20日,中期考核结果网上公布时间为5月、11月。

4.博士后研究成果均须署名作者博士后身份,第一单位署名中南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二级单位,企业博士后成果署名按企业博士后培养协议执行。

5.博士后人员出站前须完成出站报告会及博士后出站考核工作,各流动站所在二级单位组织出站报告会,对博士后的出站报告进行评审、对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全面评定,通过后按本校博士后出站申办程序准备相关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校博士后办公室进复核。出站报告会由5—7名同行专家参加,其中至少1名校外同领域专家并作为考核小组组长,报告会时间、地点、简要内容需提前一周在博士后网站进行公告。

五.博士后经费

1.非定向博士后经费主要来源为国家人社部和湖南省人社厅下拨的博士后日常专项及学校人才队伍专项;委培博士后培养经费主要来源为委培单位;联合招收企业博士后经费主要来源为工作站(研发中心);附属医院的博士后经费主要来源为附属医院人才队伍专项。鼓励合作导师根据博士后的科研业绩,依据财务政策,从项目经费中支付一定数量的劳务报酬。

2.委培博士后需向学校一次性缴纳委培费4万元/人,其中50%为博士后科研启动费, 50%用于住房安置和出站奖励。企业博士后所在工作站(研发中心)需向学校一次性缴纳培养费4万元/人,其中40%为流动站合作导师指导费,60%纳入学校博士后管理日常运转经费。

3.博士后科研经费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湖南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校博士后科研启动费等。上述经费仅用于博士后科研工作,包括以中南大学在站博士后身份购置仪器设备、出版学术专著、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参加学术会议会务和差旅、购买和复印博士后研究工作所需图书资料、购买实验材料、支付样品测试费、科技查新费、安装宽带网络、国际合作与交流、专家咨询和劳务费等方面的开支。劳务费用于支付参与和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收入的相关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不得超过资助总额的30%。附属医院招收的博士后科研经费可参照本条款执行或自主确定。

4.流动站单独招收博士后人员,由学校提供博士后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为2万元/人;临床医学学科博士后科研经费由临床医院提供;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科研经费由合作企业提供。

5.博士后科研项目由学校计划财务处和博士后管理部门共同管理,单设账户,专款专用。各类博士后经费仅限于博士后本人在站期间使用,出站后各类经费停止使用,结余经费收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项目的结余经费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六.相关待遇

1.非定向博士后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在人事档案转入校方后启动,累计发放不超过24个月。非定向博士后年薪为12万元,其中80%按月发放,20%分别在中期、出站考核合格后发放。学校按规定为非定向博士后缴纳合同期内的社会保险,但延期内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申请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

2.非定向博士后及委培博士后住房由学校房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统一安排,博士后凭人事处博管办开具的住房介绍信到房产管理处办理住房租用手续。房租、水、电、气、卫生等费用由博士后自行支付。因学校房源紧张未在学校安排住房的人员可申请2年期的租房补贴,按600元/月计。

3.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经本人申请,依托设站学院(附属医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学校将认定其助理研究员职称。

4.博士后(不含企业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子女入托、入学按学校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七.国际交流
1.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对外籍博士后进行管理与服务。

2.博士后因研究工作需要,申请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或合作需经合作导师、所在设站学院(附属医院)同意,委培博士后还需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出国(境)手续。

3.出国(境)逾期不归者,设站学院(附属医院)应及时上报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按自动退站处理。

八.退站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以退站处理:

进站半年后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证书的;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进站资格的;年度考核、中期或出站考核不合格的;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因旷工等行为违反劳动纪律规定,符合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情形的;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合同(协议)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出站手续;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

2.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规定的相关政策。人事档案转至人事(劳动)关系接收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户口迁移至进站前常住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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